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36:33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3篇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

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七、保障水源周围30米内无污染。

八、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九、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十、免费为全校师生提供开水。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2

(一)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国家最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国家最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记录。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3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4

平时在寻找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到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让您节省时间起到了帮助的作用。

1、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 ……此处隐藏9825个字……,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同时,采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七、水污染报告制度

为保证安全、优质、持续供水,完善落实水质事故的报告、处理事项,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若遇突发水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关闭电机,停止供水。

(二)将情况汇报给学校领导。

(三)学校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水质达标。启动应急预案恢复供水。

八、饮用水检测制度

(一)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二)为保证饮用水安全,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无条件接受一次区疾控中心对自备饮用水各种指标的监测。

(三)加强对水质的日常监测工作。学校要尽可能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查,使用氯化消毒而无条件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的学校,必须配备余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四)水源地发生自然灾害、化学污染事故及其他可能对水源造成危害的事件时,可根据风险评估,增加水质监测的频率和检测指标。

备注:各学校根据以上8个制度,结合本校饮用水实际,制定出管理制度并上墙,进档。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止疾病经水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县学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

第三条、三台县教体局是学校生活饮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生活饮用水必须与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五条、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学校必须全部使用城镇集中式供水,农村及城镇集中式供水无法覆盖区域可以使用农村集中式供水或学校自备水源供水。

第六条、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要求(含农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选择的卫生要求

1、水源选择:

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取水点及附近地区卫生状况良好,便于防护。

水源选择应优先选择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选择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地面水的取水点应尽可能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2、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水源水质经卫生部门监测评价合格。

(二)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1、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1)水井周围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粪坑或化粪池,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2)取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尽可能修建取水层在第一不透水层以下的深井,并修建符合要求的井壁、井台、井栏、井盖、排水沟和泵房等设施。

井壁:上部使用钢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闭严密,下部(含水层部分)为滤水管。

井台:井口周围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径为1.5—2m、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台,井台表面从中央向四周倾斜,井台周围设排水沟。

井栏:井口的井壁高出井台20—30cm。

井盖:用不透水材料设易于开启和上锁的井盖。

井房和泵房:修建专人管理,可上锁的井房和泵房。

(3)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过滤蓄水池等制水、供水设施周围不小于10米的范围内不得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严禁捕捞、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从事网箱养殖,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剧毒的农药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水源为水库和湖泊水时,应根据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制水、供水卫生要求

1、应当根据水源水质状况设置必要的净化设施、设备。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沉淀(或澄清)、过滤处理,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等常规净化处理。如经常规净化处理后某些指标仍达不到要求还需进行特殊的净化处理。

2、必须采取消毒措施,并保证落实。

无论水源水是地下水还是地面水,也无论水源水质的好坏,都必须设置消毒设施、配置消毒药品对水质进行消毒。

第七条、学校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得有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学校48小时的用水量。

2、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

3、二次供水设施须有安装消毒设施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二次供水消毒装置。

(三)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一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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